Plan A
視覺藝術院與藝術發展局的合租計劃
1.現時計劃中,藝發局將會租用48%的地方而視藝院佔42%
2.視藝院佔的42%中包括Glass, Sculpture, Print Making, Ceramic Studio及學
生工作室(Annex Building),而視藝院租用的部份可由UGC學生使用
3.租約為長期租約,浸會大學需要交一半租金(估計大概二百多萬 )
4.物業管理由浸會大學負責
5.室外空間可望爭取保持與現時差不多的使用方式
6.畫廊由視藝院及藝發局共同使用,學生可以申請使用
7.計劃中,浸大不會因為視覺院已保留一半啓德校園而扣減學院於 CVA 大樓
內的空間,即本來計劃給予學院的三層依然屬於視藝院用途
8.*顧明均展覽廳將會由一個以視藝院成員主導的小組負責管理, 視藝院可優
先使用(暫時)
9.藝發局將會使用校舍作為辦公室
*跟計劃成功與否無關
對於Plan A 關注組的憂慮:
1.學校需要承擔昂貴租金,長遠對學院發展不利
2.學院上課地點將會分成兩邊,對學院整體性有影響,老師亦需要 往返兩地授課
3.計劃中未有包括考慮學生一般空間使用,如電腦,打印,一般創 作等用地
4.計劃實行後與藝發局的分用問題
Plan A
視覺藝術院與藝術發展局的合租計劃
1.現時計劃中,藝發局將會租用48%的地方而視藝院佔42%
2.視藝院佔的42%中包括Glass, Sculpture, Print Making, Ceramic Studio及學
生工作室(Annex Building),而視藝院租用的部份可由UGC學生使用
3.租約為長期租約,浸會大學需要交一半租金(估計大概二百多萬 )
4.物業管理由浸會大學負責
5.室外空間可望爭取保持與現時差不多的使用方式
6.畫廊由視藝院及藝發局共同使用,學生可以申請使用
7.計劃中,浸大不會因為視覺院已保留一半啓德校園而扣減學院於 CVA 大樓
內的空間,即本來計劃給予學院的三層依然屬於視藝院用途
8.*顧明均展覽廳將會由一個以視藝院成員主導的小組負責管理, 視藝院可優
先使用(暫時)
9.藝發局將會使用校舍作為辦公室
*跟計劃成功與否無關
對於Plan A 關注組的憂慮:
1.學校需要承擔昂貴租金,長遠對學院發展不利
2.學院上課地點將會分成兩邊,對學院整體性有影響,老師亦需要 往返兩地授課
3.計劃中未有包括考慮學生一般空間使用,如電腦,打印,一般創 作等用地
4.計劃實行後與藝發局的分用問題
Plan B
成立視覺藝術中心,以活化保育計劃保留使用啓德校園
1.向發展局申請以活化計劃保留啓德校園,可望以特惠繼續租金租 用
2. 視覺藝術中心計劃中所包含的內容為視覺藝術院未來五年計劃中的內 容。
3. 視覺藝術中心的內容包括,視藝研究中心,VAA (社區藝術),YAA (Young
Artist Agents),Artist in Residence,展場,MVA Studio空間(或許)
4. 視覺藝術中心並不包含UGC 學生使用的場地,校方亦聲稱以這個計劃保
啓德校園,UGC 學生將不可以使用校舍作為上課用途
5. 視覺藝術院可全數享有啓德校園使用權
對於Plan B 關注組的憂慮:
1. UGC 同學對空間上的需要完全不能解決
5月9日, 約定你